新华网河北频道6月25日电(记者朱峰)为规范中考招生秩序,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学校不得悬挂招生条幅,也严禁互相对比。
根据这一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各学校在中考期间严禁散发以升学率为主要内容的虚假宣传材料,严禁炒作中、高考成绩,严禁学校之间对比排序和互相攻击,不得在校园内外悬挂招生宣传条幅。各学校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形式对外发布的宣传招生广告和学校简介,必须经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内容由市教育局普教处负责审查;各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内容由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审查;各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内容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审查。县(市)、区所属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查。
另外,为避免招生不均,石家庄市要求分配生计划分开使用。石家庄市教育局将分配生计划按学生实际学籍注册人数分配到初中学校。依托国办学校举办的国有民助学校,分配生计划要分开使用,不得混合使用或交叉使用。录取结束后,录取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初中学校也将分配生最低控制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稿件来源: 新华网河北频道 ( 2007-06-25 16:2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