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拒发合理工资……”昨日8时,长春市南关区某小区一家幼儿园门前,一名幼儿园老师的父亲举着条幅,帮女儿讨薪。
男子说,他姓王,女儿应聘到幼儿园当老师,合同规定月薪400元到500元之间,可女儿干了一个月,才给开了235元,几个一起来的老师工资也都200多元和300元不等。
在场的洪老师说,8月2日,幼儿园和她们7人签订了带薪培训一个月的合同,这期间薪水为400元至500元之间。如果双方都满意,等幼儿园正式开业,再签正式劳务合同。8月26日,幼儿园园长让洪老师去参加培训,洪老师因家里有事,没参加培训,也没到园里上班。8月27日,洪老师提出辞职,并让园里给结算工资,结算出来发现,基本工资扣除各项费用,最后竟是负33元。洪老师把此事反映给相关部门,幼儿园就撕毁了那份工资表,并新做了工资表。
王老师在幼儿园纸篓里拿出了撕碎的工资表,拼回原样保留了下来,她们找幼儿园协商,但幼儿园态度强硬,无奈,他们才打条幅讨说法。
幼儿园赵园长说,这批老师来面试后,幼儿园与她们签了培训合同。其中,洪老师和王老师表现不好,还出现过迟到、请假和旷工的情况,尽管如此,幼儿园还是根据当初的培训合同,扣除处罚金额后,给几位老师开了工资,目前只有洪老师和王老师拒绝领取工资。
赵园长说,园里与王老师的合同签到9月1日,这个月基本工资400元,她做到3日,日工资每天13元,两天是26元。迟到一次、旷工一天、事假4天,只扣她44元,同时扣除体检费147元,就是她应得的工资。洪老师的工资怎么能出现负数?赵园长表示没有此事。
昨日12时,记者得知,洪老师和王老师接受了幼儿园给开的工资,洪老师给开了160多元,但二人均表示不满意此处理结果。
相关专家说,带薪培训是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在招收新人时实施的一种制度。被普遍理解为既能学到相关技能,又能拿到基本生活费用,通常情况还能带顿免费午餐,但与其相关的保险问题、加班费,旷工怎样处理,培训内容是否合理等种种问题经常会引起争议。本报提醒您在选择带薪培训前,要看好合同内容,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来源:新文化报
2007年09月13日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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